
仪征市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仪征枣林湾)分布式光伏、储能和充电桩微电网项目 (一期)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YC-2025073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仪征市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仪征枣林湾)分布式光伏、储能和充电桩微电网项目 (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700万 元, 招标人为仪征市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一在枣林湾旅游度假区世界园艺博览会北停车场约120亩建设总容量为6MW 的光伏发电站,本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直流侧装机容量7.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 6MW,配套建设0.6MW/1.2MWh储能和960KW充电桩,组成微电网,新建10kv开关站1座,接至 电网。项目二约65亩建设总容量为4MW的光伏发电站,本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直流 侧装机容量4.8MWp,交流侧装机容量4MW,配套建设0.25MW/0.5MWh储能和480KW充电桩,组 成微电网,新建10kv开关站1座,接至电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仪征市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仪征枣林湾)分布式光伏、储能和充电桩微电网项目(一 期)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仪征市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仪征枣林湾)分布式光伏、储能和充电桩微电网项目(一 期)工程总承包: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企 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 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 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管理办法》 2025年第30号令,具备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 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机 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电 力工程)】资格。 注: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2月-2025年07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 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 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 材料处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 标单位承担过1项已并网的光伏项目容量不低于7.2MWp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 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 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 单位承担过1项已并网的光伏项目容量不低于7.2MWp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 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 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 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 位承担过1项已并网的光伏项目容量不低于7.2MWp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 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 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 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 有约束力。 (6)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 单位公章。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1 09:00到2025-08-07 17:00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上午9:00-11:30,下 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及条件:报名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联 系方式:郭工13770664169(4)文件服务费:500元/套。(现金缴纳,缴纳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1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01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三楼)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建设6WM和4MW两套光伏发电站,并配套充电桩和储能设施。包括 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 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 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 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牵头帮助业主方完成项目并 网后的电力市场化交易入市申请、申报、交易工作。 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属于投标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业主接入方案编制 及评审、接入施工图编制及评审、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 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 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国家电网相关标准,关键元件需严格满足业主的要求。消防(包 含报建、检测、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承包 人以业主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特别说明:本项目地块区域在增量配网区域内,存在无法接入电网的风险,若因政策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投标人因此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投标人自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发电后免费运维电站两年,且每年发电量每兆瓦不得低于 110万度(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每年发电总收入目标不低于420万元,发电总收入低于目标 值需投标人补足,上限为年度总收入目标的5%.若因政策变化造成的光伏电站收益减少部分 在考核时还原。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仪征市枣林湾生态园汉金大道旁。 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 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 不通过。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 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 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 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 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 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 日起已超过5年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 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9)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 期限未满的。 1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公示发布,各投标人敬请关注。 12.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套正本,肆套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仪征市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市扬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铜山办事处长山村枣林湖南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5358199265 电 子 邮 件: 9358201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